焦氏易林定本
第 0500 林
比之艮
遇卦
比
水地比
第 8 卦
之卦
艮
艮為山
第 52 卦
四庫本林辭
狼虎爭強,禮義不行。兼吞其國,齊魯無王。(小畜之隨)
《焦氏易林》・比之艮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狼虎爭強,禮義不行。兼呑其國,齊魯無王。艮為虎狼,三至上正反艮,故曰爭強。坤為禮義,艮止,故不行。言坤變艮也。震口為吞,艮為國,伏巽為齊,兌為魯,震為王,震覆,故無王。○齊魯,宋元本作齊晉,依汲古。王,宋元本作主,依汲古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500 林
遇卦
比
水地比
第 8 卦
之卦
艮
艮為山
第 52 卦
四庫本林辭
狼虎爭強,禮義不行。兼吞其國,齊魯無王。(小畜之隨)
《焦氏易林》・比之艮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狼虎爭強,禮義不行。兼呑其國,齊魯無王。艮為虎狼,三至上正反艮,故曰爭強。坤為禮義,艮止,故不行。言坤變艮也。震口為吞,艮為國,伏巽為齊,兌為魯,震為王,震覆,故無王。○齊魯,宋元本作齊晉,依汲古。王,宋元本作主,依汲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