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4031 林
既濟之既濟
遇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之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四庫本林辭
元兔捐掌,與足相視。證訊詰問,詿情自侶。死誣難告,口為身禍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既濟之既濟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玄兔指掌,相與相恃。證訊詰問,誣情自直。宛死誰告,口為身禍。多用半象。指,汲古作捐,恃作視,誣作注,直作侶,宛死誰告作死誣難告,均依宋元本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4031 林
遇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之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四庫本林辭
元兔捐掌,與足相視。證訊詰問,詿情自侶。死誣難告,口為身禍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既濟之既濟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玄兔指掌,相與相恃。證訊詰問,誣情自直。宛死誰告,口為身禍。多用半象。指,汲古作捐,恃作視,誣作注,直作侶,宛死誰告作死誣難告,均依宋元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