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971 林
既濟之屯
遇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之卦
屯
水雷屯
第 3 卦
四庫本林辭
人無足法,紱除牛出。雄走羊驚,不失其家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既濟之屯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人無足,法緩除。牛出雄,走羊驚。不失其家。前四句三字句,末四字句。震為人、為足,伏巽,下斷,故曰無足。坎為法律。除,授官也。坤柔,故曰緩除,言人有疾不能授官也。坤為牛,震為出、為雄、為羊、為驚。艮為家。家,音姑,與除韻。○緩,汲古作紱,依宋元本。牛,宋元本作才,依汲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