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334 林
訟之大有
遇卦
訟
天水訟
第 6 卦
之卦
大有
火天大有
第 14 卦
四庫本林辭
尹氏伯奇,父子生離。無罪被辜,長舌所為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訟之大有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尹氏伯奇,父子生離。無罪被辜,長舌所為。周尹吉甫子伯奇為後母所讒,被逐,故曰父子生離。《林》用其事。此用《遇》卦“訟”象,《訟》通《明夷》,互震為尹、為伯、為子,《訟》天水違行,故曰父子生離。《訟》上乾為善,故曰無罪。坎為刑,故曰被辜。兌為舌,《明夷》互震似兌形而長,故曰長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