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669 林
兌之噬嗑
遇卦
兌
兌為澤
第 58 卦
之卦
噬嗑
火雷噬嗑
第 21 卦
四庫本林辭
南循汝水,伐樹斬枝。過時不遇,惄如周飢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兌之噬嗑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南循汝水,伐樹斬枝。過時不遇,惄如周飢。離為南,互坎,故曰汝水。震為樹,二至四互艮,艮為刀劍,故曰斬枝。《詩周南》遵彼汝墳,伐其條枚;未見君子,惄如調飢。艮為時,坎為伏,故不遇。惄,思也,憂也。坎象也。離虛,故曰飢。周,《毛詩》作調,《傳》雲朝也。丁晏雲:周,《釋文》作輖,周即輖之省文。按:震為周、為旦,是焦詩與毛異文,猶韓詩惄作溺也。○第四句惄元本作,周作旦,依宋本、汲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