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600 林
巽之豫
遇卦
巽
巽為風
第 57 卦
之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四庫本林辭
黃鳥採蓄,既嫁不答。念吾父兄,思復邦國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巽之豫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黃鳥採蓄,既嫁不答。念吾父兄,思復邦國。《詩小雅黃鳥篇》言旋言歸,復我諸兄,復我諸父;《我行篇》言採其蓫,爾不我畜,復我邦族,皆刺禮教不行、婦中道見棄之詩。蓫,《釋文》雲本又作蓄,今易林即作蓄,是焦與毛詩異讀也。震為黃,艮為鳥、為採,震為蓄。蓄,冬菜也。震為嫁,二至四震反,故雲不答。坎為思念,伏乾為父,震為兄,坤為吾、為邦國,震反,故曰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