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489 林
豐之遯
遇卦
豐
雷火豐
第 55 卦
之卦
遯
天山遯
第 33 卦
四庫本林辭
甘忍利害,還相克敵。商子酷刑,鞅喪厥身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豐之遯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甘忍利害,還相克賊。商子酷刑,鞅喪厥身。互巽為利,巽隕落,故曰害。巽伏,故曰賊。言甘於刻害,還自賊也。巽為商賈,故曰商子。伏坤為酷,坤殺,故曰酷刑。坤為身、為喪,故曰鞅喪厥身,言商鞅用酷刑終自害也。巽為繩、為鞅,《說文》鞅,頸系也。○害,元本作瘧,酷作造,鞅作鞭,均依宋本、汲古。賊,宋本、汲古作敵,依元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