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485 林
豐之坎
遇卦
豐
雷火豐
第 55 卦
之卦
坎
坎為水
第 29 卦
四庫本林辭
兩狗圍室,相咬爭食。枉矢西流,射我暴國。高宗伐鬼,三年乃服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豐之坎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兩狗同室,相囓爭食。枉矢西流,射我暴國。高宗鬼方,三年乃服。艮為狗、為室,中爻正反艮,故曰兩狗同室。震為口、為食,正反震相對,故曰相嚙、曰爭食。坎為矢、為曲屈,故曰枉矢。枉矢,星名。《史記天官書》枉矢如大流星。坎位西,故曰西流。震為射,艮為國,震健躁,故曰暴國。震為宗,坎為鬼,震為年,數三,故曰三年。○兩,宋元本作百,依汲古。同,汲古作圍,囓作咬,茲依宋元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