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309 林
艮之萃
遇卦
艮
艮為山
第 52 卦
之卦
萃
澤地萃
第 45 卦
四庫本林辭
葵丘之盟,獻晉會庭。見太宰辭,後秦還興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艮之萃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葵邱之盟,晉獻會行。見太宰辭,復為還輿。兌為華,艮山,故曰葵丘。兌為口,為巫,故曰盟。伏震為晉、為行,艮為官,故曰太宰。坤為輿,巽退,故曰還輿。按:《左傳僖九年》會於葵丘,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既盟,宰孔先歸,遇晉侯,曰:可無會也,齊將亂,晉侯乃還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3309 林
遇卦
艮
艮為山
第 52 卦
之卦
萃
澤地萃
第 45 卦
四庫本林辭
葵丘之盟,獻晉會庭。見太宰辭,後秦還興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艮之萃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葵邱之盟,晉獻會行。見太宰辭,復為還輿。兌為華,艮山,故曰葵丘。兌為口,為巫,故曰盟。伏震為晉、為行,艮為官,故曰太宰。坤為輿,巽退,故曰還輿。按:《左傳僖九年》會於葵丘,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既盟,宰孔先歸,遇晉侯,曰:可無會也,齊將亂,晉侯乃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