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3160 林
鼎之復
遇卦
鼎
火風鼎
第 50 卦
之卦
復
地雷復
第 24 卦
四庫本林辭
女室作毒,為我心疾。和弗能治,晉人赴吉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鼎之復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女室作毒,為我心疾。和不能治,晉人赴告。坤為女、為室、為毒、為心、為疾,《左傳昭元年》女陽物也,而晦時淫,則生內惑蠱之疾,故曰女室作毒,為我心疾。坤死,故和不能治。震為晉、為人、為告,言平公死,赴告列國也。○不,汲古作弗,非。劉毓崧雲:弗,昭帝名。易林諱當時君名,故不見弗字。果,宋元本皆作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