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279 林
需之剝
遇卦
需
水天需
第 5 卦
之卦
剝
山地剝
第 23 卦
四庫本林辭
孤竹之墟,失婦亡夫。傷於蒺藜,不見少妻。東郭棠姜,武氏破亡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需之剝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孤竹之墟,老婦亡夫。傷於蒺藜,不見少妻。東郭棠姜,武氏破亡。坤為寡,坤虛,故為竹,坤為墟,故曰孤竹之墟。伏兌為老婦,震為夫,震覆坤喪,故曰亡夫。三四句用《遇》卦“需”象。坎為蒺藜,兌為少妻,坎伏,故不見,艮為城郭,震為武,震覆,故武氏破亡。武子者,崔杼,娶東郭偃之姊、棠公之妻,棠公死,武子吊,見棠姜而美之,遂娶之。事見《左傳襄二十五年》。○老,汲古作失,《大過》以兌為老婦,故《易林》本之,遇兌即言老婦,此於經義所關至巨,後人不知老婦指兌,於是說《大過》而誤,《易林》老婦亦不知所謂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