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659 林
益之晉
遇卦
益
風雷益
第 42 卦
之卦
晉
火地晉
第 35 卦
四庫本林辭
鴻雁俱飛,北就魚池。鱣鰋鯰鯉,眾鳥饒有。一鳴獲兩,得之過倍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益之晉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鴻雁俱飛,北就魚池。鱣鮪鰋鯉,眾多饒有。一笱獲兩,利得過倍。詳《比》之《觀》。○鮪,汲古作鮎,依宋元本校。第四句宋元本作多饒所有,汲古作眾鳥饒有,皆非,依《比》之《觀》校。笱,汲古作鳴,依宋元本。利得,宋元本作利之,汲古作得之,皆非,仍依《比》之《觀》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