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395 林
睽之頤
遇卦
睽
火澤睽
第 38 卦
之卦
頤
山雷頤
第 27 卦
四庫本林辭
鬼哭泣社,悲傷無後。甲子昧爽,殷湯絕祀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睽之頤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鬼哭泣社,悲傷無後。甲子昧爽,殷人絕嗣。坤為社、為鬼,震為哭、為後,艮為覆震,故無後。震為子,在東方故曰甲子,震為旦,故曰昧爽。震為子,殷,子姓,坤殺故殷人絕嗣。按:《論衡》雲:世稱紂之時,鬼郊夜哭,又曰紂郊鬼哭,即所謂鬼哭泣社也。又《墨子非攻》下雲商王紂之時,婦妖宵出,有鬼宵吟。○社,宋元本作柱,從汲古。人字,汲古作湯,從宋元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