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216 林
晉之解
遇卦
晉
火地晉
第 35 卦
之卦
解
雷水解
第 40 卦
四庫本林辭
懈緩不前,怠墮失便。二至之戒,家無禍凶。刻木象形,聞言不信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晉之解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懈緩不前,怠惰失便。二至之戒,家無禍凶。刻木象形,聞言不信。震往為前,坎陷故懈緩不前,故怠惰失便。坎為冬,至離為夏至,故曰二至。《復》象傳雲:先王以至日閉關,商旅不行。又《月令》"是月齊戒掩身",故雲戒。坎為室家、為凶禍,知戒故無禍。刻木象形未詳。坎為聞,震為言,坎上下兩兌口相背,故雲不信。○怠惰,宋元本作熖怠,依汲古、局本。木字,宋本汲古作水,依元本。解懈古通。觀首二句焦氏似讀解為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