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206 林
晉之離
遇卦
晉
火地晉
第 35 卦
之卦
離
離為火
第 30 卦
四庫本林辭
雖污不辱,因何跣足。童子褰衣,五步平復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晉之離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雖污不辱,因何跣足。童子褰衣,五步平復。通《坎》。坎為污,坤為辱,坎折坤,故不辱。跣足者,赤足也。震足坎赤,故曰跣足。艮為童子,艮手為褰,震為衣,故曰褰衣。震為步,坎數五,坎平,故曰五步平復。○跣,宋元本作洗,步作年,依汲古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2206 林
遇卦
晉
火地晉
第 35 卦
之卦
離
離為火
第 30 卦
四庫本林辭
雖污不辱,因何跣足。童子褰衣,五步平復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晉之離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雖污不辱,因何跣足。童子褰衣,五步平復。通《坎》。坎為污,坤為辱,坎折坤,故不辱。跣足者,赤足也。震足坎赤,故曰跣足。艮為童子,艮手為褰,震為衣,故曰褰衣。震為步,坎數五,坎平,故曰五步平復。○跣,宋元本作洗,步作年,依汲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