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149 林
大壯之家人
遇卦
大壯
雷天大壯
第 34 卦
之卦
家人
風火家人
第 37 卦
四庫本林辭
舉觴飲酒,未得至口。側棄醉酗,拔劍斫怒。武侯作悔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壯之家人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舉觴飲酒,未得至口。側弁醉酗,拔劍斫怒,武侯作悔。通《解》。坎為酒、為飲,震為觴、為舉、為口,震伏故未得至口。艮為弁,艮覆故曰側弁。離為惡人,故醉酗。坎為七、為劍,震為拔、為怒、為斫,故曰拔劍斫怒。震為武,坎為悔,故曰武侯作悔。按:《小雅》:"賓之初筵,賓既醉止,載號載呶",又曰"側弁之俄,屢舞傞傞",乃衛武公飲酒悔過之詩,故曰武公作悔。○弁,汲古作棄,依宋元本。斫,宋元本作相,依汲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