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105 林
遯之巽
遇卦
遯
天山遯
第 33 卦
之卦
巽
巽為風
第 57 卦
四庫本林辭
江水沱汜,思附君子。伯仲處市,不我肯顧。姪娣恨悔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遯之巽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江有沱泛,思附君子。仲氏爰歸,不我肯顧,侄娣悔恨。艮震中爻坎為江、為沱泛、為思,艮為君子,故曰思附君子。坎為仲,震反為歸,女嫁曰歸。爰歸者,言仲氏已嫁也。艮為顧,坎蔽故不顧。兌為侄娣,坎為悔恨。○《詩》:"江有沱,江有泛,之子歸,不我顧",林用其意,與毛合。○仲氏爰歸,宋元本作伯仲爰歸,汲古作伯仲處市,依局本《明夷》之《噬嗑》校。又江有汲古作江水,依宋元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