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025 林
恆之損
遇卦
恆
雷風恆
第 32 卦
之卦
損
山澤損
第 41 卦
四庫本林辭
五勝相賊,火得水息。精光消滅,絕不能續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恆之損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五勝相賊,火得水息。精光消滅,絕不能續。卦兌金,克震木,震木克坤土,而兌又為水,艮又為火,故火得水而息滅也。元本注五勝者,言五行相勝之義。伏巽為賊,卦數五,故曰五勝相賊。艮為光,坤消兌絕。○能,宋元作長,依汲古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2025 林
遇卦
恆
雷風恆
第 32 卦
之卦
損
山澤損
第 41 卦
四庫本林辭
五勝相賊,火得水息。精光消滅,絕不能續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恆之損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五勝相賊,火得水息。精光消滅,絕不能續。卦兌金,克震木,震木克坤土,而兌又為水,艮又為火,故火得水而息滅也。元本注五勝者,言五行相勝之義。伏巽為賊,卦數五,故曰五勝相賊。艮為光,坤消兌絕。○能,宋元作長,依汲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