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012 林
恆之大過
遇卦
恆
雷風恆
第 32 卦
之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四庫本林辭
重門射平,不知所定。質疑蓍龜,孰可避火。明神答報,告以犧牲。宜利止居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恆之大過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重弋射隼,不知所定。質疑蓍龜,孰可避之。明神答報,告以肌如,宜利止居。以繩系矢而射曰弋,正反巽故曰重弋。伏艮為隼,震為射,正反震故不能定射的在何所也。震為蓍,艮為龜,坤為疑,震言故曰質疑。震為往,正反震故曰孰可避之。震為神,艮為明,上艮為反震故曰答報。艮為止,巽為肌。肌,蟲名,《爾雅釋蟲》:"密肌,繼英,皆蟲名",注雲未詳,茲曰止居或密肌為蟄伏之蟲,正巽象也。○弋,宋元本作或,汲古作卒,之訛六,均依《困》之《蹇》校。肌如,汲古作犧牲,依宋元本。宋元本無末句,依汲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