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2005 林
恆之噬嗑
遇卦
恆
雷風恆
第 32 卦
之卦
噬嗑
火雷噬嗑
第 21 卦
四庫本林辭
攘臂拯肘,怒不可止。狼戾愎很,無與為市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恆之噬嗑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攘臂極肘,怒不可止。狼戾愎佷,無與為市。艮為臂肘。極,放也。《儀禮大射》"贊設決朱極三"注:極,放也,極肘,即放肘也。震為怒,艮為狼,巽為市,巽伏,故曰無與為市。○極,汲古作拯,依宋元本。愎,宋本訛復,依元本、汲古。佷,汲古作狠,依宋元本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2005 林
遇卦
恆
雷風恆
第 32 卦
之卦
噬嗑
火雷噬嗑
第 21 卦
四庫本林辭
攘臂拯肘,怒不可止。狼戾愎很,無與為市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恆之噬嗑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攘臂極肘,怒不可止。狼戾愎佷,無與為市。艮為臂肘。極,放也。《儀禮大射》"贊設決朱極三"注:極,放也,極肘,即放肘也。震為怒,艮為狼,巽為市,巽伏,故曰無與為市。○極,汲古作拯,依宋元本。愎,宋本訛復,依元本、汲古。佷,汲古作狠,依宋元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