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928 林
咸之比
遇卦
咸
澤山咸
第 31 卦
之卦
比
水地比
第 8 卦
四庫本林辭
雙鳧俱飛,以歸稻池。經涉萑澤,為矢所傷。損我胸臆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咸之比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雙鳧俱飛,欲歸稻池。經涉萑澤,為矢所射,傷我胸臆。此兼《咸》象。艮為鳧,兌數二,故曰雙鳧。兌為池,巽為稻、為萑,坎為矢,坤為胸。○射傷,汲古作傷損,依宋元本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928 林
遇卦
咸
澤山咸
第 31 卦
之卦
比
水地比
第 8 卦
四庫本林辭
雙鳧俱飛,以歸稻池。經涉萑澤,為矢所傷。損我胸臆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咸之比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雙鳧俱飛,欲歸稻池。經涉萑澤,為矢所射,傷我胸臆。此兼《咸》象。艮為鳧,兌數二,故曰雙鳧。兌為池,巽為稻、為萑,坎為矢,坤為胸。○射傷,汲古作傷損,依宋元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