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94 林
坎之坤
遇卦
坎
坎為水
第 29 卦
之卦
坤
坤為地
第 2 卦
四庫本林辭
猿墮高木,不踒手足。保我全生,還歸其室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坎之坤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猿墮高木,不踒手足。保我金玉,還歸其室。詳《否》之《臨》。惟此全用坎象。艮猿震木,艮手震足,艮金震玉,艮室震歸。○金玉,汲古訛金生,依宋元本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94 林
遇卦
坎
坎為水
第 29 卦
之卦
坤
坤為地
第 2 卦
四庫本林辭
猿墮高木,不踒手足。保我全生,還歸其室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坎之坤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猿墮高木,不踒手足。保我金玉,還歸其室。詳《否》之《臨》。惟此全用坎象。艮猿震木,艮手震足,艮金震玉,艮室震歸。○金玉,汲古訛金生,依宋元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