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76 林
大過之井
遇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之卦
井
水風井
第 48 卦
四庫本林辭
賊仁傷德,天怒不福。斬刈宗社,失其土宇。(一本此下有皆頤之三字,闕一字)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過之井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賊仁傷德,天怒不福。斬刈宗社,失其土宇。通《噬嗑》。坎為賊、震為仁、為怒、為福,坎破故不福。艮為天、為宗社、為土宇。艮為刀兵,故曰斬刈。○上宇,宋元本作宇守,依汲古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76 林
遇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之卦
井
水風井
第 48 卦
四庫本林辭
賊仁傷德,天怒不福。斬刈宗社,失其土宇。(一本此下有皆頤之三字,闕一字)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過之井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賊仁傷德,天怒不福。斬刈宗社,失其土宇。通《噬嗑》。坎為賊、震為仁、為怒、為福,坎破故不福。艮為天、為宗社、為土宇。艮為刀兵,故曰斬刈。○上宇,宋元本作宇守,依汲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