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47 林
大過之臨
遇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之卦
臨
地澤臨
第 19 卦
四庫本林辭
六家作權,公室剖分。陰制其陽,唐叔失明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過之臨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六家作權,公室剖分。陰制其陽,唐叔失明。晉六卿擅權剖分公室,唐叔,晉始封之君。伏乾數六,艮為家、為室,震為公,兌折故剖分。臨陰多陽少,陽又在下,故為陰制。艮為叔、為明,艮伏故失明,言失其明祀也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47 林
遇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之卦
臨
地澤臨
第 19 卦
四庫本林辭
六家作權,公室剖分。陰制其陽,唐叔失明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過之臨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六家作權,公室剖分。陰制其陽,唐叔失明。晉六卿擅權剖分公室,唐叔,晉始封之君。伏乾數六,艮為家、為室,震為公,兌折故剖分。臨陰多陽少,陽又在下,故為陰制。艮為叔、為明,艮伏故失明,言失其明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