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744 林
大過之豫
遇卦
大過
澤風大過
第 28 卦
之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四庫本林辭
晨風文翰,火舉就溫。時過我邑,羿無所得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過之豫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晨風文翰,大舉就溫。昧過我邑,羿無所得。震為晨,坤為風晨。風,隼也。艮為隼,震為翰,坤文,曰文翰。《逸周書王會篇》:"蜀人以文翰,文翰若皋雞",而《說文》翰下引《逸周書》曰"大翰若翬雉,一名風,然則晨風、文翰為一物,不有《說文》焉知《易林》以晨風與文翰連文之故哉。坎為昧,坤為邑、為惡,故曰羿。坤喪故無得。《詩秦風》:"鴥彼晨風,郁彼北林",郁,《齊詩》蓋作溫,詳《小畜》之《革》。○昧,汲古作時,依宋元本。按:《說文》作大翰,大為文之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