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453 林
剝之萃
遇卦
剝
山地剝
第 23 卦
之卦
萃
澤地萃
第 45 卦
四庫本林辭
兩目失明,日奪無光。脛足跛曳,不可以行。頓於丘旁,亡妾莫逐。嵬然獨宿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剝之萃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兩目失明,日奪無光。脛足跛曳,不可以行。頓於邱旁,亡妾莫逐,嵬然獨宿。兌半離,數二,故曰兩目失明,離為日,半離故曰無光。震為脛足,兌半震,故跛不能行。《履》象雲:眇能視,不足以有明,跛能履,不足以有行。林所本也。艮為邱,艮止,故曰頓於邱旁。兌為妾,在外故曰亡妾。震為逐,震覆故曰莫逐。坤為宿,巽為寡,故曰嵬然獨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