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068 林
隨之姤
遇卦
隨
澤雷隨
第 17 卦
之卦
姤
天風姤
第 44 卦
四庫本林辭
衣鋸甲鎧,敝筐為具。大人不顧,少婦不取。棄捐於道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隨之姤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衣踞鎧甲,敝筐受貝。大人不顧,少婦不取。棄捐於道。此用《隨》象。震為衣,艮為堅、為鎧甲、為貝,震為筐,巽為敝,故曰敝筐受貝。乾為大人,《大過》巽為女妻,故巽為少婦。伏震為大塗、為道,巽為隕落、為棄捐。林義未詳,韻亦不葉。○踞,汲古作鋸,受貝作為具,均依宋元本。首句似言鎧甲非常衣,次句言敝筐非盛具之器,故人皆不顧而棄捐於道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