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024 林
豫之未濟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未濟
火水未濟
第 64 卦
四庫本林辭
採薪得麟,大命殞顛。豪雄爭名,天下四分。(屯之坤)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未濟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採薪得麟,大命隕顛。豪雄爭名,天下四分。詳《屯》之《坤》。此取遇卦《豫》象。坤為薪、為麟,艮手為採,坎為獲,故曰採薪得麟。伏巽為命、為隕顛,乾為大,故大命隕顛。震為豪雄,艮為名,正反艮故爭名。坤為天下,坎為分,震卦數四,故曰天下四分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024 林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未濟
火水未濟
第 64 卦
四庫本林辭
採薪得麟,大命殞顛。豪雄爭名,天下四分。(屯之坤)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未濟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採薪得麟,大命隕顛。豪雄爭名,天下四分。詳《屯》之《坤》。此取遇卦《豫》象。坤為薪、為麟,艮手為採,坎為獲,故曰採薪得麟。伏巽為命、為隕顛,乾為大,故大命隕顛。震為豪雄,艮為名,正反艮故爭名。坤為天下,坎為分,震卦數四,故曰天下四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