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1015 林
豫之豐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豐
雷火豐
第 55 卦
四庫本林辭
倉皇奉使,中山以孝。文侯悅喜,繫子徵召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豐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倉唐奉使,中山以孝。文侯悅喜,擊子徵召。元本注:魏太子擊封中山,三年不召,其傅趙倉唐請使,魏文侯大悅,召擊子立之。伏艮為倉、為山,巽順故曰孝。離為文,震為侯、為喜、為子,艮手故曰擊子。震為召。○倉唐,從宋元本,汲古作倉皇,非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1015 林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豐
雷火豐
第 55 卦
四庫本林辭
倉皇奉使,中山以孝。文侯悅喜,繫子徵召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豐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倉唐奉使,中山以孝。文侯悅喜,擊子徵召。元本注:魏太子擊封中山,三年不召,其傅趙倉唐請使,魏文侯大悅,召擊子立之。伏艮為倉、為山,巽順故曰孝。離為文,震為侯、為喜、為子,艮手故曰擊子。震為召。○倉唐,從宋元本,汲古作倉皇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