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962 林
豫之坤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坤
坤為地
第 2 卦
四庫本林辭
蔡侯朝楚,留連江濱。踰時歷月,思其后君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坤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蔡侯朝楚,留連江濱。逾時厯月,思其後君。左氏定五年:蔡侯朝,楚子常求其裘,弗與,乃留蔡侯弗使歸。豫震為草莽、為蔡、為楚、為諸侯,坎陷,故流連,坎水故曰江濱。艮為時,坎為月、為思,震為君。全用《豫》象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962 林
遇卦
豫
雷地豫
第 16 卦
之卦
坤
坤為地
第 2 卦
四庫本林辭
蔡侯朝楚,留連江濱。踰時歷月,思其后君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豫之坤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蔡侯朝楚,留連江濱。逾時厯月,思其後君。左氏定五年:蔡侯朝,楚子常求其裘,弗與,乃留蔡侯弗使歸。豫震為草莽、為蔡、為楚、為諸侯,坎陷,故流連,坎水故曰江濱。艮為時,坎為月、為思,震為君。全用《豫》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