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895 林
大有之既濟
遇卦
大有
火天大有
第 14 卦
之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四庫本林辭
大頭明目,再受喜福。二雀飛來,與祿相觸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有之既濟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大頭明目,載受嘉福。三雀飛來,與祿相觸。坎為大首,離為明目,震為載、為嘉福。離為鳥,卦數三,故曰三雀飛來。震為飛、為祿。除坎離外,皆用半象。○載受嘉福,從宋元本,汲古作再受喜福。三,從宋元本,汲古作二。觸,從汲古,宋元訛單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895 林
遇卦
大有
火天大有
第 14 卦
之卦
既濟
水火既濟
第 63 卦
四庫本林辭
大頭明目,再受喜福。二雀飛來,與祿相觸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大有之既濟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大頭明目,載受嘉福。三雀飛來,與祿相觸。坎為大首,離為明目,震為載、為嘉福。離為鳥,卦數三,故曰三雀飛來。震為飛、為祿。除坎離外,皆用半象。○載受嘉福,從宋元本,汲古作再受喜福。三,從宋元本,汲古作二。觸,從汲古,宋元訛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