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823 林
同人之豐
遇卦
同人
天火同人
第 13 卦
之卦
豐
雷火豐
第 55 卦
四庫本林辭
三人俱行,北求大牂。長子病足,請季負囊。柳下之責,不失驪黃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同人之豐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三人俱行,北求大牂。長孟病足,倩季負糧。柳下之寶,不失我邦。震為人、為行,數三,故曰三人俱行。互大坎為北,兌為羊,震為長孟、為足,坎病,故曰病足。按:《家語》:"叔梁紇之妾生孟皮,孟皮病足"。季,季路也。《家語》子路曰:"吾為親負米百里之外"。互巽為糧,伏艮為季、為負。震為柳,伏坤為下、為邦。○糧,宋元、汲古作囊,依汲古《革》之《恆》校。孟,從宋元,汲古作子。寶,從宋元,汲古作責,非。按:《呂氏春秋》:"齊伐魯,求岑鼎,魯以他鼎往,齊侯曰:柳下季謂是則因受之,魯侯請柳下季,季曰:君以賂欲免國也,臣亦有國,破臣之國以免君之國,所不願也,魯侯乃以真岑鼎往"。我邦,各本皆作驪黃,依汲古《渙》之《豫》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