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805 林
同人之家人
遇卦
同人
天火同人
第 13 卦
之卦
家人
風火家人
第 37 卦
四庫本林辭
訟爭相背,和氣不處。陰陽俱否,谷風母子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同人之家人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訟爭相背,和氣不處。陰陽俱否,谷風無子。離為有言,故爭訟。坎為和,坎伏故不處。谷,毛詩作谷。傳雲:東風也。巽為風,離東,故曰東風。震為子,震伏故無子。谷風詩,毛傳謂刺夫婦失道,茲曰無子,蓋齊詩義也。○訟爭,依汲古,宋元本作爭訟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805 林
遇卦
同人
天火同人
第 13 卦
之卦
家人
風火家人
第 37 卦
四庫本林辭
訟爭相背,和氣不處。陰陽俱否,谷風母子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同人之家人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訟爭相背,和氣不處。陰陽俱否,谷風無子。離為有言,故爭訟。坎為和,坎伏故不處。谷,毛詩作谷。傳雲:東風也。巽為風,離東,故曰東風。震為子,震伏故無子。谷風詩,毛傳謂刺夫婦失道,茲曰無子,蓋齊詩義也。○訟爭,依汲古,宋元本作爭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