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94 林
泰之歸妹
遇卦
泰
地天泰
第 11 卦
之卦
歸妹
雷澤歸妹
第 54 卦
四庫本林辭
逐鹿山巔,利去我西。雖祁南北,無所不得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泰之歸妹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逐鹿山巔,利去我西。維邪南北,無所不得。震為鹿、為逐,艮覆,故至山顛。兌為西,離南坎北。維邪,呼聲。○維邪,依宋元本,汲古等本作雖邪,疑訛。按:《史記滑稽傳》:"污邪滿車",疑與此義同。污維音亦通。史記注:污邪,下田也。似非。按:《爾雅釋詁》:"伊,維也",注:發語辭。《淮南子》:"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,後亦應之",此舉重勸力之歌也,然則維邪者,呼聲也。《歸妹》上震為言,下兌為口,故曰維邪。由是推《史記》之污邪與《淮南》之邪許同,而非下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