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73 林
泰之遯
遇卦
泰
地天泰
第 11 卦
之卦
遯
天山遯
第 33 卦
四庫本林辭
右撫劍佩,左援勾帶。凶訟不止,相與爭戾。失利市肆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泰之遯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右撫劍佩,左援鈎帶。凶訟不止,相與爭戾,失利市肆。艮為劍、為鈎,巽為帶,乾為言,兌口與乾言反,故曰訟、曰爭。巽為利市,風隕故失。○佩,依汲古,宋元本作頭,若依宋本則下句當為帶鈎,與頭協,然各本皆作鈎帶,無如何也。鈎亦兵器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73 林
遇卦
泰
地天泰
第 11 卦
之卦
遯
天山遯
第 33 卦
四庫本林辭
右撫劍佩,左援勾帶。凶訟不止,相與爭戾。失利市肆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泰之遯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右撫劍佩,左援鈎帶。凶訟不止,相與爭戾,失利市肆。艮為劍、為鈎,巽為帶,乾為言,兌口與乾言反,故曰訟、曰爭。巽為利市,風隕故失。○佩,依汲古,宋元本作頭,若依宋本則下句當為帶鈎,與頭協,然各本皆作鈎帶,無如何也。鈎亦兵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