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67 林
泰之頤
遇卦
泰
地天泰
第 11 卦
之卦
頤
山雷頤
第 27 卦
四庫本林辭
童女無室,未有配合。陰陽不和,空坐獨宿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泰之頤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童女無夫,未有配合。陰陽不和,空坐獨宿。伏巽為童女。震為夫,坤寡,故無夫。上下卦皆男象,故未有配合,故不和。艮為坐、為宿,坤為寡、為夜,故曰空坐獨宿。○夫,從宋元本,汲古作室,非。按:伏兌為少女,童似為兌象,然曰無夫,震為夫,故知童女指巽,《大過》固以巽為女妻也。配合,依汲古,宋元本作匹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