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30 林
履之歸妹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歸妹
雷澤歸妹
第 54 卦
四庫本林辭
五利四福,俱田高邑。黍稷盛茂,多獲槁稻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歸妹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五利四福,俱田高邑。黍稷盛茂,多獲藁稻。通《漸》。巽卦數五,為利,故曰五利。震為福,卦數四,故曰四福。巽為高,艮為邑,震為黍稷、為盛茂、為稻,離枯,故曰藁稻。○田,依汲古,宋本作佃。佃,治田也。《詩無田甫田》義同佃。○此巽五震四卦數之證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30 林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歸妹
雷澤歸妹
第 54 卦
四庫本林辭
五利四福,俱田高邑。黍稷盛茂,多獲槁稻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歸妹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五利四福,俱田高邑。黍稷盛茂,多獲藁稻。通《漸》。巽卦數五,為利,故曰五利。震為福,卦數四,故曰四福。巽為高,艮為邑,震為黍稷、為盛茂、為稻,離枯,故曰藁稻。○田,依汲古,宋本作佃。佃,治田也。《詩無田甫田》義同佃。○此巽五震四卦數之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