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19 林
履之夬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夬
澤天夬
第 43 卦
四庫本林辭
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飲酒,以告家功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夬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飲酒,以告嘉功。乾為日、為吉,伏坤為車、為田,艮為禽獲。乾為王、乾又為大明,故曰宣王。兌為飲、為告。乾為功。吉日、車攻,皆《小雅》美宣王詩篇名,禽、攻為韻,與《易》《比九五》象辭禽中韻正合。[尾按:此注出入特大]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619 林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夬
澤天夬
第 43 卦
四庫本林辭
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飲酒,以告家功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夬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吉日車攻,田弋獲禽。宣王飲酒,以告嘉功。乾為日、為吉,伏坤為車、為田,艮為禽獲。乾為王、乾又為大明,故曰宣王。兌為飲、為告。乾為功。吉日、車攻,皆《小雅》美宣王詩篇名,禽、攻為韻,與《易》《比九五》象辭禽中韻正合。[尾按:此注出入特大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