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氏易林定本
第 0598 林
履之賁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賁
山火賁
第 22 卦
四庫本林辭
山上求魚,入水捕兔。市非其歸,自令久留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賁
尚氏注
尚秉和《焦氏易林注》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上山求魚,入水捕狸。市非其歸,自令久留。震上,艮山,艮求,下離為魚,坎為水,艮為捕、為狸。狸在上而於下坎水捕之,魚在下而於上山求之,當然不得。伏巽為市。歸,聚也,言所市非地。艮止故久留。○狸,從宋本,汲古作兔。

焦氏易林定本
第 0598 林
遇卦
履
天澤履
第 10 卦
之卦
賁
山火賁
第 22 卦
四庫本林辭
山上求魚,入水捕兔。市非其歸,自令久留。
《焦氏易林》・履之賁
尚氏注
原文含林辭校文與卦象注解
上山求魚,入水捕狸。市非其歸,自令久留。震上,艮山,艮求,下離為魚,坎為水,艮為捕、為狸。狸在上而於下坎水捕之,魚在下而於上山求之,當然不得。伏巽為市。歸,聚也,言所市非地。艮止故久留。○狸,從宋本,汲古作兔。